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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时间:2024-07-09 17:34:1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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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总署公告〔2010〕54号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 铁道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 铁道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7〕214号 
日期:2007年05月0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铁路局:

2006年6月,为加强公路、铁路行车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与铁道部联合部署了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对现有公铁立交上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实施以来,各级交通、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部分省份在实施工作中还存在工作进度滞后、整治任务不落实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进一步加强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实施力度。开展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利民工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交通、铁路两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交通、铁路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公铁立交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铁道部联合下发的《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交通部、铁道部联合下发的《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今年年底应完成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公铁立交桥梁的安全整治任务。各地应按照这一目标要求,在进一步调查摸清公铁立交安全状况的基础上,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进行目标考核,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三、积极筹措,保障资金投入。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所需资金应纳入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范围,各级交通部门应在交通部补助资金基础上,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对于未纳入今年整治工作的新增项目,应及时调整计划,增加资金投入,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交通、铁路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信息,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在整治项目施工期间,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制和铁路天窗开设,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要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协商处理,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配套、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实施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为及时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交通部、铁道部决定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报制度,请各省级交通部门会同相关铁路局于每季度末月(6、9、12月)25日报送《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表》(见附表)(含电子版)至交通部公路司并抄送铁道部运输局。

近期,交通部、铁道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促检查。

联系人:交通部 李 健 010-65292747 65292222(传真)

lijian@moc.gov.cn

      铁道部 张翠兵 010-51844867 51845641(传真)

zcuib@163.com

  
  附件: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章)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家商检局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出口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出口的通知》的通知

     (国检检〔1994〕48号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各直属商检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口的通知》转发你们。该通知中附表一、附表二所列商品一律凭外经贸部批发的"许可证"

受理报验,凡是没有"许可证"的不得接受报验,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

          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出口的通知

            (国发〔19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切化学武器,我国已于1993年1月签署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可用于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生产、销售、进出口方面的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进出口业务由化工部统一归口管理。

  二、严格控制附表一所列的各种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出口,有关单位在对外洽谈出口附表一所列化工产品及其专用设备、技术以前须报化工部审批。

  三、凡附表(指附表一、二,下同)所列各种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出口合同需经化工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四、化工部商外经贸部后所指定的企业(以下简称指定的企业)才能从事附表所列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进出口业务,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上述进出口业务。

  五、指定的企业在办理出口审批手续时,需向化工部提交进口国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出具的所进口的化工原料不用于生产化学武器和不转口第三国的保证书,并凭化工部批文向外经贸部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放行。其他手续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国内化工生产、科研需进口附表所列化学品,必须由指定的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或有关部、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产品最终用途的说明和证明,经审核同意后报化工部审批。外经贸部凭化工部批文发给“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口证”放行。

  化工部、外经贸部依据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将附表所列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进出口审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以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附表一:化学武器的关键前体

  附表二:化学武器的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日

 

  附表一:        化学武器的关键前体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社号

(1)胺吸膦:硫代  (1)Amiton:O,O-Diethyl S-[2-  

   磷酸二乙基-  (diethylamino) ethyl] phosphor-

   S-2-    othiolate

   二乙氨基乙酯  and corresponding alkylated or

   及相应烷基化  protonated salts        

   盐或质子化盐                    (78-53-5)

(2)PFIB:   (2)PFIB:1,1,3,3,3 - Pentafluoro

   1,1,3,  -2-(triflouorlmethyl)-1-propene

   3,3,-

   五氟-2-

   三氟四基-1

   -丙烯                        (382-21-8)

(3)BZ:二苯   (3)BZ:3-Ouinuclidinyl benzilate

   乙醇酸-3-

   奎宁环酯                       (6581-06-2)    

(4)含有一个磷   (4)Chemicals, containing a phosph-

   原子并有一   orus atom to which is bonded one

   个甲基、乙   methyl, ethyl or propyl (normal or

   基或(正或   iso) group but not further carbon

   异)丙基原   atoms

   子团与该磷     Exemtion: Fonofos: o-Ethyl S-phenyl

   原子 结合的   ethylphosphono thiolothionate

   化学品,不

   包括含更多

   碳原子的情形             

   例外:地虫磷:

   二硫代乙基膦

   酸-S-  

   苯基乙酯                      (944-22-9)   

(5)二烷(甲、乙、  (5)N, N - Dialkyl (Me, Et, n-pr

   正丙或异丙)   or i - Pr) phosphoramidic dihalides

   氨基膦酰二卤            

(6)二烷(甲、乙、  (6)Dialkyl (Me, Et, n- Pr or i - Pr)

   正丙或异丙)   N, N-dialkyl (Me, Et, n - Pr or i -

   氨基膦 酸二   Pr) - phosphoramidates

   烷(甲、乙、

   正丙或异丙)                    

   酯

(7)三氯化砷     (7)Arsenic trichloride       (7784-34-1) 

(8)2,2-二苯   (8)2,2-Diphenyl -2- hydroxyacetic acid

   基-2-羟基

   乙酸                         (76-93-7)    

(9)奎宁环-3-醇  (9)Quinuclidine-3-o1        (1619-34-7)

(10)二烷(甲、乙、 (10)N, N-Dialkyl (Me, Et, n - Pr or i

    正丙或异丙)  -Pr) aminoethyl -2-chlorides and

    氨基乙基-2氯 corresponding protonated salts

    及相应质子

    化盐        

(11)二烷(甲、乙、 (11)N, N-Dialkyl (Me, Et, n - Pr or

    正丙或异丙)氨 i-Pr) aminoethane-2- ols and corresp-

    基乙-2-醇及 onding protonated salts

    相应质子化盐  Exemptions: N,N - Dimethrlaminoethanol     

    例外:二甲氨基 and corresponding protonated salts  (108-01-0)

    乙醇及相应质子 N, N-Diethylaminoethanol and

    化盐      corresponding protonated salts    (100-37-8)

    二乙氨基乙醇及

    相应质子化盐                     

(12)烷基(甲、乙、 (12)N, N-Dialkyl (Me, Et, n - Pr or i

    正丙或异丙)氨   -Pr)aminoethane-2-thiols and cor-

    基乙-2-硫醇   responding protonated salts

    及相应质子化盐         

(13)硫二甘醇:二( (13)Thiodiglycol: Bis (2- hydroxyeth-

     2-羟乙基)   yl) sulfide

    硫醚                         (111-48-8)

(14)频哪基醇:3, (14)pinacolyl alcohol: 3,3 - Dimeth-

    3-二甲基丁    ylbutane-2-o1

    -2-醇                       (464-07-3)

                    

  附表二:         化学武器的原料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社号   

 

(1)光气:碳酰二氯  (1)Phosgene: Carbonyl dichloride  (75-44-5)

(2)氯化氰      (2)Cyanogen chloride        (506-77-4)

(3)氰化氢      (3)Hydrogen cyanide        (74-90-8)

(4)氯化苦:三氯硝  (4)Chloropicrin: Trichloroni-   

   基甲烷      tromethane             (76-06-2)

(5)磷酰氯      (5)Phosphorus oxychloride     (10025-87-3)

(6)三氯化磷     (6)Phosphorus trichloride     (7719-12-2)

(7)五氯化磷     (7)Phosphorrus pentachloride    (10026-13-8)

(8)亚磷酸三甲酯   (8)Trimethyl phosphite       (121-45-9)

(9)亚磷酸三乙酯   (9)Triethyl Phosphite       (122-52-1)

(10)亚磷酸二甲酯  (10)Dimethyl phosphite       (868-85-9)

(11)亚磷酸二乙酯  (11)Diethyl phosphite       (762-04-9)

(12)一氯化硫    (12)Sulfur monochloride      (10025-67-9)

(13)二氯化硫    (13)Sulfur dichloride       (10545-99-0)

(14)亚硫酰氯    (14)Thionyl chloride        (7719-09-7)

(15)乙基二乙醇胺  (15)Ethyldiethanolamine      (139-87-7)

(16)甲基二乙醇胺  (16)Methyldiethanolamine      (105-59-9)

(17)三乙醇胺    (17)Triethanolamine        (102-71-6)